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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优化临平校区海报栏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5-24    点击:

各职能部门、临平校区各学院:

为进一步提升临平校区海报栏的使用率,更好地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经研究,决定将海报栏的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优化,具体如下。

一、分配办法

临平管办(1号)、党委学工部(2号)、党委研工部(3号)、招就处(4号)、团委(5号)、服装学院(6号)、艺术与设计学院(7号)、法政学院、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(8号)、国际时装技术学院(9号)、公告栏(10号)。10号为公告栏,可供师生粘贴需要临时公告的内容(除失物招领启示外,其他内容需要所在单位盖章)。

其中,1号可供其他未分配到的单位申请使用(和临平管办曾老师联系)。如遇1号位已被借用等情况,由临管办进行协调。

二、使用办法

海报尺寸:高90cm*宽60cm。海报栏底板为磁吸材质,可用磁铁直接将海报吸在底板上。各单位直接制作写真海报即可,背面不用附KT板。

三、管理办法

自5月22日(周一)起,海报栏日常管理使用由相应的分配部门负责。如果遇到学校大型活动需要统筹使用时,由临平管办提前通知相关单位。除寒暑假外,各单位要经常更换和维护海报内容。原则上,2周要更换一次海报内容,期末考试期间可适当放宽要求。临平管办负责海报栏的日常监管,如3次发现相关单位在海报内容审核、维护更新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,将收回该单位的海报栏管理使用权限。

联系人:曾老师,联系电话:86847783,18816286476。

临平校区管委会办公室

2023年5月24日